当事人 |
晁连生,陈大为,殷爱梅, 太原海宇自控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1民终538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大为、太原海宇自控仪器仪表有限公司:本院审理的关于上诉人晁连生诉你们与殷爱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晋01民终53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