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大同市隆德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大同市沧粟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通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2民终第131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通达工程有限公司、大同市隆德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大同市沧粟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晋02民终第13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