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福建三晋新西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海佳锦垚能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781民初1066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建三晋新西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海佳锦垚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三晋新西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781民初106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