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要利娜, 陕西新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禾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陕西新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要利娜诉被告陕西禾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你方恢复原状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定书送达后,原告要利娜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原告要利娜的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