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每平分,黄立辉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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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杨楼镇黄庄行政村东黄庄自然村226号黄立辉:本院受理原告每平分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适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王曲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