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万坤,冯金成,薄文鲜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晋0106民初3712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内容
冯金成:本院受理原告李万坤诉你和薄文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通过公告以外的方式送达,故依照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晋0106民初37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冯金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李万坤借款本金50000元;二、被告冯金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李万坤支付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逾期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逾期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李万坤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如不服(2021)晋0106民初3712号民事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2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