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建军,李怀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931民初90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怀清: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建军诉被告李怀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931民初9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