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程习群,洛阳市灵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涧河加油站,宏腾加油站,中兴加油站,董瑞, 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中兴加油站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涧河加油站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宏腾加油站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1)晋01执恢106号,(2021)晋01执恢106号之一,(2021)晋01执恢107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程习群、洛阳市灵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涧河加油站、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宏腾加油站、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中兴加油站:你们与董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恢复立案执行。我院对已查封的程习群名下位于洛阳市宜阳县穆册乡花果山旅游区,面积为188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宜国用(2010)第18019号)及地上建筑物(其中,房屋所有权证号为S000005号的房产面积为1468.44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S000006号的房产面积为50.56平方米,无产权证号的房产面积为407.82平方米)、位于洛阳市宜阳县穆册乡花果山旅游区,面积为37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宜国用(2010)第18018号)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已公告送达。现我院拟对上述财产进行拍卖。现向各被执行人程习群、洛阳市灵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涧河加油站、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宏腾加油站、山西燕山石化实业有限公司中兴加油站送达(2021)晋01执恢106号执行裁定书、(2021)晋01执恢10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1)晋01执恢107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06-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