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南京苏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中杭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诚达铜材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503民初1841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京苏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原告马鞍山市诚达铜材厂诉被告安徽中杭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苏杭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503民初18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