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于斌,刘茂冒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皖0603执189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于斌:本院执行的你与刘茂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603执189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并评估了被执行人于斌名下位于淮北市相山区桓谭路55号蓝湖绿城44幢2304室(皖2020淮北市不动产权第0050229号)房产。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627746元,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871857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732445元。如对评估价格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异议,逾期将依法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