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方晶晶,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181民初5141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晶晶: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181民初5141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