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李庆,张爱荣,苏围围,杨浩然,杨浩玲,张涛,许友前, 徐州徐信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山县支公司 ,徐州瑞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涛:本院受理上诉人徐州瑞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庆、张爱荣、苏围围、杨浩然、杨浩玲、张涛、许友前、原审被告徐州徐信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山县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1年9月18 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7-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