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宋文勤,第三人-, 安徽方圆建设有限公司 ,舒城县教育局 ,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皖1523民初5771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方圆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文勤诉你与第三人舒城县城关第三小学(西校区)、舒城县教育局(2021)皖1523民初5771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