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吴连生,袁俊,吴贵小,王来风, 山西宏特煤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宏特化工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行 ,山西利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晋民终54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连生、袁俊、吴贵小、王来风:本院受理上诉人山西利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分行、原审被告山西宏特煤化工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上海宏特化工有限公司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晋民终5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