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周虎军,何鹏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802民初4592号 |
案由 |
彩票、奖券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鹏军:本院受理原告周虎军诉你彩票、奖券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802民初45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周虎军彩票款3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