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长治中宝制药有限公司 ,山西晋通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晋0106民初846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长治中宝制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西晋通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晋0106民初846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1)晋0106民初84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等其他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