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周璟,葛成虎,李煜, 安徽冠鑫源制动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葛成虎、李煜:本院受理原告周璟起诉安徽冠鑫源制动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3日后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