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骞, 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121民初517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骞(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0121民初51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