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季友平,薛飞,胡大学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内容
薛飞、胡大学:本院受理原告季友平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