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岳子彬,许云刚,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城投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许云刚:本院受理原告岳子彬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本院决定重新受理,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