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任建国,方勇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勇:本院受理原告任建国与被告方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水口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