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牛军权,淮北相山康华医院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淮北相山康华医院:原告牛军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2022年4月18日15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