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碧辉,宋晓英,蒋华鹏,宋晓燕,姜根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213民初332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华鹏:原告刘碧辉与被告宋晓英、蒋华鹏、宋晓燕、姜根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晋0213民初332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新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