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人民法院 内容 赵辉、李满意、李小军:本院受理原告刘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621民初343号简转普裁定书及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