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抚养费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民法院 内容 胡江丽:本院受理原告杨昌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1、离婚;2、婚生子杨飞由原告抚养,不要求被告支付子女抚养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1日上午9点整在本院石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