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林云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皖0711民初1285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云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诉被告林云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皖0711民初1285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