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 内容 薛冬:本院受理丁士波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兹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殷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