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人民法院 内容 郝伟伟:本院受理原告曾海跃诉被告彭珍影、吴宾、郝伟伟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上诉人曾海跃就(2021)皖1226民初5801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