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李军,胡龙飞, 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栋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晋中市厚沣商贸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 案号 | (2021)晋07执异146号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公告人 |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内容 | 山西栋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晋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晋中市厚沣商贸有限公司、山西栋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李军、胡龙飞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过程中,利害关系人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向你送达(2021)晋07执异146号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