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军,陈利, 安徽阜阳中盛建设有限公司 ,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福泰制衣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徽福泰制衣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阜阳中盛建设有限公司、张军、安徽福泰制衣有限公司、陈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安徽阜阳中盛建设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1日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我院于2021年11月10日作出民事裁定, 安徽阜阳中盛建设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提出管辖权异议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