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云南团昱商贸有限公司, 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玉溪汇溪经贸有限公司玉溪捷顺贸易有限公司诸暨市梓齐贸易有限公司玉溪瑢鑫经贸有限公司昆明唐顿贸易有限公司山阴县太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师宗县朋利商贸有限公司山西聚大浪工贸有限公司云南大瑞煤业集团罗平煤炭有限公司师宗县宏宇物流有限公司云南宏祯贸易有限公司朔州市祥芮安工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晋06民终561号
案由
票据纠纷
公告人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山西聚大浪工贸有限公司、云南大瑞煤业集团罗平煤炭有限公司、诸暨市梓齐贸易有限公司、朔州市祥芮安工贸有限公司、昆明唐顿贸易有限公司、玉溪捷顺贸易有限公司、云南宏祯贸易有限公司、师宗县朋利商贸有限公司、玉溪瑢鑫经贸有限公司、云南团昱商贸有限公司、玉溪汇溪经贸有限公司、师宗县宏宇物流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山阴县太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山西聚大浪工贸有限公司、云南大瑞煤业集团罗平煤炭有限公司、诸暨市梓齐贸易有限公司、朔州市祥芮安工贸有限公司、昆明唐顿贸易有限公司、玉溪捷顺贸易有限公司、云南宏祯贸易有限公司、师宗县朋利商贸有限公司、玉溪瑢鑫经贸有限公司、云南团昱商贸有限公司、玉溪汇溪经贸有限公司、师宗县宏宇物流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晋06民终56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刊登日期
2022-01-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