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贺家兵,邓青蓉,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川0105民初24951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内容
贺家兵、邓青蓉、四川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川0105民初24951号原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独任审理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1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