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赵某某,冯某某,于某某,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晋09民终86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某某:本院受理上诉人赵某某与被上诉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及原审被告于某某、冯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晋09民终8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