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朱某某,徐某某, 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皖1282民初4188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朱某某诉被告徐某某、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提起上诉。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82民初4188号民事上诉状,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