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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阜阳分公司,方某某,史某某, 阜阳市兴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省广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广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1204民初310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内容
安徽省广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安徽省广贤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方文森、史德勇:本院受理原告阜阳市兴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1204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603034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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