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林某,轩某,杜某某,第三人-, 巴州德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新疆苏碧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111民初9420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巴州德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杜某某、新疆苏碧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林某诉被告瑞福德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巴州德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轩某、杜某某,第三人新疆苏碧商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0111民初94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