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嘉兴神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家森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安徽省合肥市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嘉兴神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立案执行安徽家森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嘉兴神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委托安徽安联信达资产评估事务评估被执行人嘉兴神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服装,该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作出的皖安联信达评报字【2021】第051号《服装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总价1389905元,现向你公司送达上述财产评估报告,送达十日内未提出异议,本院将依法进入拍卖程序,处置上述财产。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