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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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抚顺市顺合建筑安装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2277元、公告费300元(原告方已预交),由原告抚顺市顺合建筑安装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6-07 |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