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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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富德(白山)麦矿泉有限公司 北京华审金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
| 类型 |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99151.14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由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预交案件受理费381960.6元,返还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82809.4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高明义 审 判 员 刘巍丹 代理审判员 丛金海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赵冠铭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2-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