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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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武汉市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三源特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武汉市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的银行存款的冻结。(账号:22×××31)。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武汉市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的银行存款的冻结。(账号:22×××80)。 三、解除对被申请人武汉市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的银行存款的冻结。(账号:73×××18) 案件申请费1436元,由解除保全申请人武汉三源特种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5-28 |
| 发布日期 | 2020-01-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