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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岳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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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将被执行人***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按月支行账户1021810013530952_C100CNY上的人民币6325元扣划至安岳县人民法院;

二、将被执行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岳县支行账户606***2上的人民币4101元扣划至安岳县人民法院;

三、将被执行人***在财付通支付账户085e9858eaa100a26b1d324a7@wx.tenpay.com上的人民币2335元扣划至安岳县人民法院;

四、将被执行人***在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寿支行账户62103***上的人民币3910元扣划至安岳县人民法院;

五、将被执行人***在四川安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屋支行账户6210331810004488004上的人民币5487元扣划至安岳县人民法院;

六、将被执行人***在工行四川省安岳柠都支行账户2312035001000278240上的人民币5472元扣划至安岳县人民法院。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7-29
发布日期 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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