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义和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莘县森源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聊房权证古字第××号、聊房权证古字第××号、聊房权证古字第××号。房产坐落: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办事处东昌西路121号东昌华庭小区7号楼东单元301号、302号、303号)予以查封(详见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否则,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01
发布日期 2019-12-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