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塘汛镇三河村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绵城国用(2016)第147**]。

查封期限为三年,时间以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准。

(2019)鄂01财保486号及(2019)鄂01财保486号之二民事裁定,保全标的总价值限额115,678,125.19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届满前,需要继续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应提前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交续封申请。

裁判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19-12-2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