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兰州泰丰担保有限公司 甘肃榆中农村合作银行 甘肃榆中农村合作银行东城分理处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榆中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甘肃榆中农村合作银行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3429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