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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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新区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记卡纠纷 |
| 法院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新区支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资金损失48374.9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48374.9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31日起,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至实际赔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10元,由原告***负担10元,由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新区支行负担5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22 |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