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唐文海,刘来珍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228民初1371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来珍:本院受理唐文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1228民初13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唐文海与刘来珍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唐文海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