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松兰,谭志品, 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湘0102民初9822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松兰、谭志品:本院受理了原告浙江浩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湘0102民初98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