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瑞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长沙瑞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关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2年1月17日上午09时30分于长沙知识产权梅溪湖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