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培艮,黎新建,易亮, 湖南鸿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黎新建、易亮:本院受理原告杨培艮与被告湖南鸿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黎新建、易亮、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湖南鸿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上诉诉状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