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唐志勇, 四川明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安市南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川1602民初1346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志勇:本院受理原告广安市南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四川明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唐志勇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1年11月17日以(2021)川1602民初1346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川1602民初1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






